北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辦法
日期:2013-04-09 14:51:04 瀏覽量:0 操作>>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北華大學將在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著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制定2013年北華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復試工作
按照《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學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北華大學各專業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復試方法與比例。
根據學校的要求,復試方法采用差額復試的方式,復試比例為1:1.2。
(三)復試考核形式。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和優化復試內容,改進評價辦法,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不斷提高導師的人才選拔能力。復試考核內容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課筆試:由研究生處組織安排落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
2.外語水平筆試:由研究生處組織安排落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00分,其中包括英語聽力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30分,重點考察考生的英語基礎能力。
3.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和考生誠信,成績計為優、良、中、差,綜合面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專業素質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大學畢業論文題目及內容;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面試時間10-15分鐘,復試小組由5人組成,由具備導師資格的院長或學科帶頭人擔任組長,組員由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為碩士生導師)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復試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由研究生招生辦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4.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學科門類)考生復試,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由學院組織落實。
5.如有必要,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復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4月13、14日 (星期六、星期日)8:30-16:00
地點:筆試在東校區,其他復試安排在各培養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復試前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進入復試的考生需在報到時按要求提交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證明信等相關材料,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現場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忌膶W歷(學籍)信息確有疑問,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六)作弊考生處理。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七)思想品德考核與體檢。
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誠信態度、工作和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情況,考核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進行,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公章。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由學院組織落實,體檢工作在復試期間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
二、調劑工作
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調劑工作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
(一)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劑工作要求。
1.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應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2.調劑工作由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根據調出考生的調劑申請和考生調入單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調入單位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試卷等相關材料不得由個人攜帶。
3.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國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
三、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要求
2013年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復試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乘以系數與復試總成績乘以系數相加,然后進行名次排序,擇優錄取?偝煽儯匠踉嚳偝煽*0.7+復試總成績*0.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學科門類)的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凡未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6.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國家及學校規定的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7.各專業原則上按2013年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根據目前生源情況,生源充足的專業按120%差額復試(小數部分按四舍五入計)。
8.原則上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北華大學的合格考生。
9.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二)錄取工作日程
4月1日 確定復試分數線
4月1日 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通調劑服務信息系統
4月2日-11日 在網上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4月12日 參加復試考生報到、現場資格審查、體檢
4月13日上午 筆試復試(具體日程另行通知)
4月13日下午 加試(部分需加試考生參加)
4月14日 面試復試(具體日程另行通知)
4月17日 在北華大學研究生工作部及學校OA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
4月20日 上報擬錄取名單及考生相關材料
四、招生錄取工作管理
(一)切實加強錄取工作的領導和規范管理。認真執行教育部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各培養單位的復試工作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隨意調整。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
(二)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將在研究生工作部網站上通過招生信息專欄,向社會公布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重要信息。擬錄取名單將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三)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社會聲譽,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確保201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北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舉報電話
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0432-6460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