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學業考試是在教育部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統一考試,是依據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行的終結性考試,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學生在各學科所達到的學業水平。普通高中學業考試成績已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體系。
2.普通高中學業考試由省統一命題制卷、統一施考、 統一閱卷、統一報告成績。凡欲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書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考試。 3.科目設置 普通高中學業考試采取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 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語文(包括朝鮮語文、蒙古語 文(蒙授、加授)、漢語)、數學、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 考查科目為:技術(包括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物理、 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操作。 4.考試時間、開考科目及參考人員 考試科目每年開考三次,考查科目每年開考一次(通用 技術每年開考二次)。本學年度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2015年12月19日、20日開考科目: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即2014級學生)全科報名參考。 2016年6月下旬(具體日期另行通知)開考科目:政治、數學、語文(包括朝鮮語文、蒙古語文(蒙授、加授)、漢語)、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通用技術(考查)。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即2014級學生)全科報名參考。 2016年3月11—13日開考科目:以上兩次考試所有科目。高三年級在校學生(即2013級學生)和往屆生如果有成績不合格或成績不理想的科目,可單科報名參考。 2016年6月開考的考查科目為:信息技術,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高一年級在校學生(即2015級學生)全科報名參考;高二年級、高三年級在校學生和往屆生如果成績未合格或未參加過考試,可單科或全科報名參考。 5.考試時間長度 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政治:80分鐘。 數學、英語、日語、俄語:100分鐘;外語含聽力考試20分鐘。 語文、朝鮮語文、蒙古語文(蒙授、加授)、漢語:120分鐘。 通用技術:40分鐘。 信息技術:30分鐘。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20分鐘。 6.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分為開卷筆試、閉卷筆試、無紙化機上操作和實驗室動手操作。 開卷筆試:歷史、政治。 閉卷筆試: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數學、英語、日語、俄語、語文、朝鮮語文、蒙古語文、漢語、通用技術。 無紙化機上操作:信息技術。 實驗室動手操作: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 7.筆試科目試卷結構與分值 通用技術:全卷試題均為選擇題,滿分100分。 其它科目:全卷分兩卷,第Ⅰ卷為選擇題,第Ⅱ卷為書面表達題。 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政治:第Ⅰ卷40分,第Ⅱ卷60分,滿分100分。 數學:第Ⅰ卷50分,第Ⅱ卷70分,滿分120分。 語文、朝鮮語文、蒙古語文(蒙授、加授)、漢語:第Ⅰ卷40分,第Ⅱ卷80分,滿分120分。 英語、日語、俄語:第Ⅰ卷75分(含聽力20分),第Ⅱ卷45分,滿分120分。 8.試題難度設計 所有學科易、中、難試題比例為7:2:1。 9.考試范圍 地理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地理》必修1、必修2、必修3的內容為考試范圍。著重考查學生的地理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兼顧地理能力和地理素養的考查。 歷史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試驗教科書·歷史》必修1、必修2、必修3的內容為考試范圍。 物理 考試范圍: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教學內容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物理》必修1、必修2和選修3—1或選修1—1模塊內容為考試范圍。涉及必修1和必修2的考試題為所有考生必答題,理科傾向的學生加選涉及選修3—1內容的試題,文科傾向的學生加選涉及選修1—1內容的試題。 其中不作為考試要求的內容有: 必 修 2: 第五章 第三節 拋體運動的規律中的“斜拋運動” 第六章 第一節 行星的運動 第二節 太陽與行星間的引力 第六節 經典力學的局限性 選修3—1: 第二章 第十節 簡單的邏輯電路 選修1—1: 第二章 第五節 磁性材料 第三章 第三節 交變電流 第四節 變壓器 第五節 高壓輸電 第六節 自感現象 渦流 考查范圍: 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物理》必修1和必修2中所涉及的實驗為考查范圍。 化學 考試范圍: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化學》必修1、必修2和選修1或選修4中所涉及的內容為考試范圍。涉及必修1和必修2的考試題為所有考生必答題,具有文科傾向的考生加選與選修1內容相關的試題,具有理科傾向的考生加選與選修4內容相關的試題。試題力圖體現基礎性、時代性和選擇性的特征。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實驗探究和運用化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查范圍: 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化學》必修1和必修2中所涉及的所有實驗和科學探究為考查范圍。 生物 考試范圍: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生物》必修1(分子與細胞)、必修2(遺傳與進化)、必修3(穩態與環境)的內容為考試范圍。 以下內容不列入考試范圍: 1.正文中的小字部分。 2.選學內容。 考查范圍: 以《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生物》必修1(分子與細胞)、必修2(遺傳與進化)的實驗內容為考查范圍。 語文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教學內容和要求為依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必修1—5模塊內容為考試范圍?己藘热莅ìF代文閱讀(包括課內和課外)、古詩文閱讀(課內)和寫作。其中現代文閱讀課內部分均為基本篇目;古文閱讀為所有篇目;古詩文名句填空均出自教科書要求背誦的篇目。 朝鮮語文 以《朝鮮族高級中學朝鮮語文課程標準》規定的高中階段具體教學要求和教學內容為依據, 以延邊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現行高中《朝鮮語文》1~4冊(必修)教材內容為考試范圍?己藘热莅ɑA知識、現代文閱讀、寫作。 蒙古語文(加授) 以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教育廳制訂的東北三省蒙古族學!睹晒耪Z文(加授)課程標準》為依據,以應屆考生所學教材《高中蒙古語文(加授)》中必修1—3冊和選修1—2冊為考試范圍。著重考查考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及對蒙古語言文字的綜合運用能力?己藘热莅ɑA知識、語言交際、現代文閱讀、寫作(應用文,記敘文)。 漢語(朝鮮族、蒙古族考生使用) 以《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試行)》(2006年10月制定)高中階段具體教學內容和要求為依據;朝鮮族考生還要以《義務教育朝鮮族學校漢語教學大綱——對〈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教學大綱〉的補充和調整》為補充依據。朝鮮族考生以延邊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應屆考生使用的高中《漢語》課本1~4冊為考試范圍,其中古詩詞和帶“*”號的篇目不列入考試范圍。蒙古族考生以各學,F行高中一、二年級《漢語》教材為考試范圍,其中古詩詞、文言文不列入考試范圍?己藘热莅ɑA知識、現代文閱讀、寫作。 數學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課程目標、內容標準(內容與要求、說明與建議)和實施建議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A版)《數學》課本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所涉及的知識、能力為考試范圍。 英語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實驗)》中所規定的七級目標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英語》必修1—必修5的內容為考試范圍。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對語言的綜合運用能力。 日語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頒布的《普通高中日語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高中日語必修課的內容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日語》7年級上、下冊,8年級上、下冊,9年級上、下冊和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日語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日語》必修1—必修5五個模塊的內容為考試范圍。重點考查學生對語音、詞匯、語法等基礎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不作為考試要求的內容有:やってみよう、言葉の広場。 思想政治 以教育部2004年3月頒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政治》必修1、2、3、4的內容為考試范圍。具體說明如下: 1.必修課中不作為考試要求的內容有: 《思想政治》必修1: 第二單元 第六課 投資的選擇 第四單元 第十二課 經濟全球化與對外開放 《思想政治》必修2: 第四單元 第八課 走進國際社會 第九課 維護世界和平 促進共同發展 《思想政治》必修3: 第四單元 第八課 走進文化生活 2.時事政策考試范圍 2015年7月~2016年4月國內外重大時事和政策。 通用技術 以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中技術課程標準(實驗)》中通用技術部分規定的必修模塊“技術與設計1”和“技術與設計2”為依據,以應屆考生使用的廣東科技出版社和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通用技術》教材的共同部分為考查范圍。 以下內容不列入考查范圍: 1.設計過程中的“方案優化”和“產品的使用說明”。 2.設計的評價。 信息技術 以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中技術課程標準(實驗)》中信息技術部分規定的必修模塊“信息技術基礎”內容為依據,以我省現行使用的廣東教育出版社和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高中信息技術教材《信息技術基礎》(必修)為考查范圍。計算機操作中涉及到的軟件有:WINDOWS操作系統、WINDOWS附件中的畫圖、WORD、EXCEL、POWERPOINT、FRONTPAGE、網上搜索、網上瀏覽。 以下內容不作為考查范圍: 1.《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準》所有選修模塊。 2.程序設計。 3.多媒體作品中的視頻、音頻、動畫制作。 4.數據庫操作。 5.智能處理工具的使用。